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指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亲子鉴定结果均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上户口、转户口、补办出生证明、出国留学、移民、司法诉讼等。夫妻双方私下进行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但如单方面鉴定,提交法庭作为证据的亲子鉴定意见书易被对方提出质疑,有可能申请重新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要求:
- 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鉴定人作为委托人,填写委托书。参与鉴定的被鉴定人可以由母-子、父-子或者父-母-子组成。
- 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孩子可以出具出生证(或户口本)等表明身份。
- 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参与亲子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鉴定人应征求其监护人是否同意参与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本人对参与鉴定的意见。
- 参与鉴定的对象应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若无法到场的,可以由鉴定机构委派鉴定人外出鉴定。
- 亲子鉴定常规采集被鉴定人少量血液。若近期有输血记录的被鉴定人应采集血液以外的样本如:口腔拭子、头发等。
对于被鉴定人不到现场而由委托人送样本进行的鉴定或者是被鉴定者无法提供相应的身份佐证材料的鉴定结果则不具备法律效力,结果仅供个人参考,不能作为证据用于法律用途。